<正>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1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8日起施行。省长李炳军2021年12月31日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