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格权是基于作者与作品之间联系产生的、维护作者创作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权利,其权利价值的实现不仅依赖于消极的防御,还依赖于对特定人格权上潜在经济利益的积极支配。潜在经济利益附随于人格权而存在,并不能成为独立的权利类型,也并不影响作者人格权的独立性和内在统一性。当前社会作者人格权的财产属性和主动利用趋势日益凸显,而法律制度对作者人格权保护具有局限性,亟待法律在制度安排上进行调整,在司法实践中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