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年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中积极作为、奋勇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持续深化改革中得到了加强和改进。近年来,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渭南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目标考评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