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一直坚持"主合作并购、辅承包转让"的模式与其他国家进行国际矿产资源合作,并取得较多良好成绩。但是,陕西省矿产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诸如缺乏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政府服务职能以及有待精简的审批流程等问题。作为"新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在"一带一路"背景下需要开发出一条更加适合未来发展方向的新型矿产资源国际合作之路。研究认为,构建矿产资源国际合作共同体能够从"共担命运""共同发展""共享利益"3个方面解决陕西省矿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应全面坚持政企联动、多元合作、夯实合作关系、强化投资区位选择的方向,积极构建矿产资源国际合作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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