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应急[2021]14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132号)精神,推进我省尾矿库闭库销库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