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民族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得以发展的法律保障,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重要手段。地方立法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的基本原则,从立法程序入手,以制度保障立法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掌控好立法程序的关键环节,通过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吸纳专家学者、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用立法评估与评价完善地方立法程序,用立法程序保障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贡献力量。

  • 单位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