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围产期抑郁症的发病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方法于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选取210例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分娩的产妇,通过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评估研究对象孕早期、孕晚期、产后1周和产后6周抑郁症的发病情况。以诊断为围产期抑郁症的患者为病例组,无围产期抑郁症的产妇为对照组,比较两组社会心理因素和产科因素的差异。结果 210例孕产妇中,出现围产期抑郁症51例(包括孕早期9例、孕晚期14例、产后1周13例和产后6周15例),发生率为24.29%。病例组与对照组居住条件、家庭月收入、夫妻关系及婆媳关系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73、9.97、16.32、9.74,均P<0.05)。两组妊娠方式、产期、分娩前对胎儿性别的期待情况及新生儿性别满意度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3.53、12.72、14.19、7.87,均P<0.05)。经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居住条件良好、条件环境优美、家庭月收入>10 000元、夫妻关系满意、夫妻关系非常满意、婆媳关系满意、婆媳关系非常满意、分娩前对胎儿性别无要求均为孕产妇出现围产期抑郁症的影响因素,其OR值及95%CI分别为0.34(0.18~0.65)、0.02(0.01~0.38)、0.45(0.22~0.95)、0.35(0.14~0.88)、0.70(0.66~0.75)、0.33(0.12~0.90)、0.34(0.15~0.77)、0.13(0.06~0.27)。结论围产期抑郁症可发病于孕产妇孕早、中、晚期及产褥期各个阶段,且其发病与社会、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较高的家庭月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良好的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及分娩前对胎儿性别无要求,均是围产期抑郁症发病的保护性因素。

  • 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浙江大学;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