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新冠肺炎防疫有关的检验、检疫、协调与等效承认、第三方认证、风险评估等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属于WTO《SPS协定》所定义的SPS措施。《SPS协定》第4条和SPS委员会发布的《等效决议》确立了SPS措施等效的多边规则。国际多边等效的难点和痛点在于产品质量管控和认证的可靠性、规范性等关于等效实施的基础条件以及等效规则的有效实施。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实践来看,WHO基于疫苗的公平获得和公平分配、美国基于防疫的紧急需要对我国防疫物品(包括疫苗)实施了单边、自主的等效认定。防疫物品的“紧急使用授权”是SPS措施等效的极简形式。我国要通过强化防疫物品的质量管控、推动防疫物品SPS措施的国际协调、积极参与跨国认证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的SPS等效基础,减少以疫苗为核心的全球防疫公共物品的贸易扭曲。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