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实现财产性收益增加的重要来源。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但实践中迫切需要厘清产权,明晰功能,探索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民财产性收益增加的可行路径。在梳理中国部分地区宅基地改革实践做法的基础上,提出"还权赋能"视角下宅基地自营、抵押、流转和退出四条实现财产性收益增加的路径,明确了各路径的适用条件和配套措施,指出了不同发展阶段地区因宅基地资产功能、保障功能的侧重不同而运用不同的路径,并就实施过程中政府职能的完善提出政策建议,为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