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三角肌韧带修复在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肌韧带损伤患者中的应用价值。方法选择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在湖北省公安县中医医院就诊的85例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肌韧带损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是否行三角肌韧带修复分为修复组(51例)和未修复组(34例),比较两组的手术相关指标、手术前后内踝间隙(MCS)及术后美国足踝外科协会(AOFAS)踝-后足评分、视觉模拟评分法(VAS)评分和复位不良发生情况。结果两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即刻和术后12个月,两组B型骨折患者的MCS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即刻和术后12个月,修复组C型骨折患者的MCS低于未修复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12个月,未修复组与修复组B型骨折患者的AOFAS踝-后足评分、VAS评分、复位不良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组C型骨折患者的AOFAS踝-后足评分高于未修复组,VAS评分、复位不良发生率均低于未修复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对于C型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肌韧带损伤患者,行三角肌韧带修复的效果显著,有助于减少术后复位不良的发生;而对于B型踝关节骨折合并三角肌韧带损伤患者,是否行三角肌韧带修复需进一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