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监管机制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中央管理企业(央企)纳入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对央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开展研究,梳理了央企生态环境保护保责任清单,从督察对象、督察事项和督察模式等方面探究了央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路径,并提出央企生态环境督察成效保障相关建议:采用宏观督察(督政)和微观督查(查企)相结合的互动型督察工作模式对央企开展督察。央企应进一步提升政治思想站位、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等措施,确保央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