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抗战时期苏联对国共两党的援助在时间、方式和总量上都有非常大的差异。1937年8月21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成为苏联向国共两党展开援助的起点,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苏联对国共两党的援助完全断绝。这一时期,苏联对国民政府的三笔大宗信用贷款是军事性的、有偿的,而对中共的"暗中接济"则是无偿的,被主要用于改善财政状况。苏联的差别化援助政策有鲜明的抗日导向和实用主义倾向,是苏联"唯实力论"选择下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