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股权分置改革后控制权市场被不断激活为背景,聚焦公司在章程中加入反收购条款狙击"野蛮人"的现象,从堑壕理论和谈判收益理论出发,探究提名董事权条款在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设置的经济后果与作用机制,并使用PSM等方法验证结论稳健性。研究结果表明,设置较高提名董事权比例的公司,被并购的概率会显著下降,掏空程度会显著提高,公司价值会显著下降。进一步的,较高的市场化水平与审计质量将有助于减弱提名董事权条款对公司治理的负面影响。研究结果为实务中监管部门合理引导反收购条款的设置、加强公司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提供了经验依据,同时也丰富了我国"法与金融"领域的理论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