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以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作用就日益凸显。通过比较法研究,各大普通法系国家以及日本都建立了不仅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值班律师制度,还适用于家事案件、民事案件等,但我国的值班律师仅适用于刑事案件。从值班律师的职权与规范体系看,值班律师是辩护人的一种,只不过"辩护"权限范围较小。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值班律师制度有保障被追诉人"自愿性"、节约司法资源、避免刑事错案及普法的独特价值等特点,但同时面临值班律师与后续庭审辩护衔接、"站台效应"、值班律师业务能力不足、值班律师履职制度性保障不足、介入时间节点不明确、经费保障不足等制度困境。加强值班律师的队伍建设、履职保障是当前中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困境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