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近代法律史是一个新旧交替、中西冲突的时代,这也反映在保密与公开问题上。明确国会议事公开、保密例外原则清末引进议会制度时,直接规定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北洋政府《报纸条例》规定"国会按照法令禁止旁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