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村是农村基层的基本建制单元。依托"行政村—村民小组"单元体系的村民委员会既有行政功能,也有自治功能,且行政抑制自治。当前,湖南、湖北、广东等地掀起了农村基层建制单元的"重组浪潮",希求以单元调整来实现治理有效。但是,各地表现出各不相同的重组路径,各种路径背后所蕴含的治理内涵也各有差异。总体来说,存在三种重组路径和治理取向,一是基于行政有效的行政型重组,表现为一种"上移、扩大"建制单元的路径,实现的是行政型的治理;二是基于自治有效的自治型重组,表现为一种"下沉、缩小"建制单元的路径,实现的是自治型的治理;三是基于行政和自治的均衡型重组,表现为一种"自治单元下沉、行政单元上移"的路径,实现的是均衡型治理。从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有效的内涵式建构来看,均衡型重组均衡了行政和自治,更有利于促进农村治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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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高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