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是与主体、主体的社会活动相互作用的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是文化变迁的过程,主体是其中的关键性因素。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对法治文化具有生成意义。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建设中,普法活动和民主参与构成了建设的双向互动机制,并围绕法院逐渐形成互动的中心。未来提升多元主体的互动,应注重理顺主体互动的建设机制,理性定位政党、政府、法院、企业、社会组织、法学家和公民等主体的角色;在普法、立法和司法中强化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

  • 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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