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格罗斯泰斯特在《论光》中提道:“光给予所有物质事物一种形式感……世界有了光,便有了规律且具有形式上的美。”光的属性一开始就被赋予了更多的神圣性和灵性。万物因光而生,有光则明。色因光而见,无光则无色,无光亦无影。光是绘画艺术中极其重要的因素。作品的光不但能表现色彩、明暗、体积、空间,还能营造出作品的氛围,传达出作者的主观情绪和审美追求,而且运用巧妙的光往往会成为作品的灵魂,中国画也不例外。国画家林任菁擅用光,她的工笔画作品中的光是画面之光、心灵之光。在她的作品中,画面里呈现出来的光具有非合理性的特征。光在她的作品中是根据画面的需要而设计的,没有固定的光源和方向,有的从地面散发出来,有的从天上而来,有的则是物象自身发出来的。作者在对光的表达上是哪里需要光,哪里就有光。林任菁在光的使用上具有主观性、发散性、抽象性、合目的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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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