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洛克纳诉纽约州案是1905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但在进步主义的历史叙事中,该案逐渐成为司法激进主义和法官立法的代名词,遭到进步主义历史学家的批判。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洛克纳案不断被美国政界和学界发掘与重新阐释,不仅出现了自由派的修正主义者,还出现了新修正主义者。洛克纳案从声名狼藉到逐渐恢复其声誉,鲜明地展现了不同时期美国社会和法律主流意识形态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