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生代农民工在传统社会的伦理思想和现代化力量的共同影响下,其权益维护显示出特定的行为逻辑。出于生活保障的经济理性,他们会接纳和遵守资方不公平的制度契约。为了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受惠,新生代农民工在遭受侵权时不会为维权对雇主依法上诉。针对个别企业雇主长期无理的侵权行为,新生代农民工便以"弱者的方式"展开维权,"迫使"这部分企业雇主改变以住的做法。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