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数据的应用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数据的规模化集成效应不仅提高了社会的运行效率,同时也加剧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和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迈出我国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关键性的一步,但总体而言,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尚属于探索阶段,制度建设上并没有完全跟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步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尚存在相关立法协调性不足、概念定义模糊、执法监督不严密、行政救济制度不配套等问题。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行政法为着眼点,结合域外在个人信息保护范畴的有效成果对我国的启示,尝试从规范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概念、明确权责分工、细化惩治措施、全方位完善行政救济途径四个方面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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