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球视野看来,私募股权投资在全球发展迅速,能够有效的解决投资和融资问题,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是有效的投资途径之一。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私募股权投资中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但是,从目前现行法律框架看来,《公司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当中,可转债存在制度瓶颈,并缺乏相应的法律运作机制,使私募股权投资者在可转债投资中欠缺相应的法律保障,在投资中存在顾虑,因此,需要在立法中进行相应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