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管理模式对市场主体发展形成了制约,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国家对管理模式提出了全新要求:由传统管理模式向治理模式转变。在治理语境下,执法迎来了服务理念的回归,柔性执法突出的实践价值成为执法转向的当然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