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发生,给网络交易带来了特定情境下的新问题,然而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均缺乏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网络交易平台作为方式的明确规定。从传统层面进行伦理考量,以及结合特殊时期的特定情境进行特殊考量,网络交易平台都应当在此时期承担起维护公共健康、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立法应当与时俱进地进行特殊调整。在法律规制路径上,应遵循促进创新发展的原则,在现行《电子商务法》中增设相应的法律条款,明确及完善特殊时期网络交易平台的渠道管理义务、特定商品及服务禁止交易义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交易秩序管理义务、信息保护义务的具体内容,增强重大事件中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强制力的实施保障,以充分发挥网络交易平台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完善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