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2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1月4日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