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函[2019]5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