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0引言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数据已成为信息产业者重要的生产要素与核心竞争力,同时围绕企业数据的抓取和使用所产生的纠纷频发。新冠疫情加速了企业数字化和线上化运作,也进一步将数据权益保护推到公众视野之中。关于数据权益的分配和保护机制的问题,学界暂无定论。目前主要有权利保护模式和行为规制模式两种。基于此,以企业数据保护的现实问题为起点,分析企业数据权利保护模式存在的现实障碍,指出数据行为规制模式有利于清除这些障碍,并对行为规制模式的构建做了初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