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文物保护管理体系长期以行政管理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度有限。公益诉讼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能够从程序上突破传统诉讼制度对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且能够达到事前保护的效果,弥补文物行政执法的不足。本文以96起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时空分布、原告类型、被告类型、案件性质、责任承担、审理结果等方面的发展态势,总结当前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实践中的亮点与问题,并从路径选择、主体资格、程序设置、保障机制四个方面就推进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