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士坦丁通过革新罗马赠与法,树立了慷慨的赠与人人像,但在18、19世纪,赠与人的传统形象倒塌,近代欧洲民法典奉行商业至上,塑造了一种不信任赠与人的法律文化。我国民法典根据新的经济社会实践,全面涤除了赠与人形象的消极设定,从同等重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到重整赠与的定义性规范、形式性规范、实质性规范,系统塑造了诚信友善的赠与人是社会交换的中坚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