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载体与重要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了具体的量刑方法,对指导刑事审判工作、推动刑事司法实践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又有必要认识到,量刑方法存在的不足:创设的"量刑起点""基准刑"等两个概念与刑法理论中"量刑基准"概念的关系难以厘清;创设的"特定量刑情节与一般量刑情节"概念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探讨;创设的"多个特定量刑情节连乘"的基准刑调节方法的科学性尚需进一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