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判断商标是否具有识别性,还要取决于消费者,如果他们看到某个标志或产品外观时就能识别其来源,具有唯一指向性时,该标志就具备显著性。2021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标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乐拼"生产厂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且程度恶劣,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乐高博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0万元。这一处罚金额是一审判决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