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0年10月9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刘宁2020年10月17日为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省政府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