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也是建党百年重大历史经验的实践总结。人民至上原则是随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而产生的,具有历史、理论、实践三个维度的生成逻辑。从“以人民为中心”到“人民至上”的话语表达,更加凸显人本理念与人民主体性地位的法治价值。在具体路径上,需扩大立法的直接民主范围、强化司法为民的价值标准、协调严格执法与人民监督的制度衔接,以实现人民至上原则的法治体系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