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当前我国《证券法》规定的比较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全方位保护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当前我国《证券法》存在的缺乏明确归责理论、内幕信息认定不全面、内幕人员规定的范围狭窄、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行为之间的关联不明确、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出发,并提出确认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归责理论、完善内幕信息的定义、完善损害赔偿义务人的范围、明确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行为之间的关系、明确规定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完善建议,力求建立对证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完整保护救济,促进证券市场平稳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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