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政办发[2018]65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8年12月28日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保障公众健康,确保按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