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东北地区营商环境建设因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严重、体制机制创新性不足和相关配套措施阙如,致使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的“三位一体”建设工作内生动力不足、功能发挥受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大背景下,国家政策、社会需求和人民期待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应当成为东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契机,但是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动力的重要源泉,却在我国普遍性地存在形式主义倾向和价值理念偏差层面的实践缺位。因此,东北地区应当通过实现价值理念从形式法治观向实质法治观迈进、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体系等具有普适性的举措来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价值目标、推动营商法治化环境的构建。

  • 单位
    黑龙江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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