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下简称"财政体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制度,由税收制度、"分税"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三部分构成,其中税收制度是基础。传统税收理论忽视不同税种收入隐含不同的支出要求,忽视税收制度、"分税"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之间的内在关系。本文认为,不同税种收入隐含了不同的支出要求;税收制度、"分税"和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形成相对独立的概念以及各自相对独立的制度安排,这有利于财政体制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宏观税负应是中央税安排的前提而不是事后的统计结果;地方税是在中央税体系下根据受益原则设置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保证税收中性和预算中性的最后一道防线。税收问题的研究不应该是孤立的,必须要和财政体制联系起来。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