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适应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制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在2022年进行了首次修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加强。但由于机构改革比较频繁,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效用没有充分发挥,在具体执法工作中面临人员不足、执法不灵活、缺乏监管等问题。所以,国家需要从人员配置、执法方式、监管方式等方面对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进行路径优化,更好发挥反垄断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