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补偿方式能够优化城乡人地资源配置,节约集约用地。不同类别的农村由于自然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宅基地补偿方式方面各有其特点。本文针对实践中农户权益受损、补偿不到位、宅基地退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提出各级政府应在依据普适性政策制定合理补偿标准的同时,根据地区差异,因地制宜探索多样化的补偿方式,从而引导农民有序退出宅基地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