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和西方哲学史上的人性善恶之争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其中,只有各有所爱式的人性善恶之争在规范性维度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相比之下,关公战秦琼式和一刀切式的人性善恶之争既没有结果,也没有意义,反倒会让人性概念变得模糊混乱,遮蔽现实人性的本来面目。只有解开事实与价值的关系之谜,走出人性善恶之争的迷宫,我们才能在人性逻辑的实然基础上,找到人们为什么会对各种人性内容持有或善或恶的应然评判的答案。
-
单位武汉传媒学院; 高等研究院; 复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