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9]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