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农字〔2023〕20号2023年5月12日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农政改发〔2023〕2号),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