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直接投资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对环境的影响争议较大。论文通过构建外国直接投资、能源消费、政府治理和碳排放之间的两阶段调节中介模型,以2000—2014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0个国家(老挝除外)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1)外国直接投资不仅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的碳排放有直接影响,而且还通过能源消费的中介作用间接影响碳排放;(2)政府治理在外国直接投资与能源消费、能源消费与碳排放之间都具有负向调节效应;(3)监管质量、腐败控制与法律规则是调节外国直接投资与能源消费关系的三个重要机制,腐败控制与法律规则是调节能源消费与碳排放关系的两个重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