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对《论语》中"义"之英译作以哲学诠释,探讨为促进儒学思想跨文化传播应秉持的翻译及诠释观。受传统西方形而上学的影响,大部分汉学家在其译本中倾向于把"义"诠释为先验的或具有本质主义的道德律令或法规,强调个体对此种律令的服从;而当代汉学家安乐哲、郝大维等将"义"诠释为行为主体基于具体情境而作出恰当行为选择的智慧,昭见了儒学思想的个体关怀及实践维度。文章将第一类翻译及诠释观称为"基于自然科学理性的翻译观",其特点是追求概念意义在种属层面或法则层面的普遍性;此种诠释观下的儒学经典在目的语中容易变成关于伦理普遍原则的知识性文本。而第二类"基于人文科学理性的翻译观"与自然科学理性的翻译观形成对照,在诠释概念时注重在普遍性和特殊性间求得综合;此种诠释观下,儒学经典在目的语中方可呈现为一种价值坐标系系统,凸显了儒学思想中"不固"及"变通"的实践智慧。二者相较,儒学经典在人文科学理性把守的翻译和诠释观中,才能得到更深刻的言说,为西方文化传统提供异己的视野及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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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