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现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