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打捞责任的承担问题在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在强制性打捞的情况下,打捞行为的承担主体应是船舶所有人,打捞费用的承担主体是货主。在非强制性打捞的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和货主均无义务必须打捞货物。在运输货物时,船舶所有人或货主应购买沉物打捞保险,确保在发生事故时,打捞义务能够得到有效履行,同时也可将船舶所有人或货主的打捞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