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在审查农村村民翻建住宅申请时,应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对申请材料的客观性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申请材料中反映出审批事项涉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通过实地走访、客观证据收集等方式主动调查,不宜在未调查核实的情况下,直接以公告方式排除他人合法权益。在查明行政机关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撤销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