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宣称液晶电视"抄底价最后一天"却连续以同样的价格在网上售卖6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该案为互联网消费中具有代表性的"低价"案例,法院认定电商公司虚假宣传降价信息构。2015年7月31日,消费者何某在一个网络购物平台中看到广告宣传,一款索尼(SNOY)牌液晶电视的商品页面中标有"抄底价最后一天、促销价5099元"等广告。于是,何某便购买该电视机一台并支付货款5099元。后由某电商公司送货上门,并向何某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