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植入类医疗器械的法律责任属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既有医疗损害责任的特点,又有产品责任的特点。就产品责任而言,医疗机构一般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患方均可向医疗机构追责。且如医疗机构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还应当承担最终责任。在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过程中,医疗机构应从严把采购关,完善购销记录,加强告知及培训,以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等几个方面来规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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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日友好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