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义务视域下的等价性理论探究

作者:朱利明; 柳小峰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 (03): 20-23.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251

摘要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可罚性根据在于等价性问题,等价性的实质问题也就是如何在同一刑法规范下与作为犯进行同一处罚的问题,等价性来限制由积极作为引起法益侵害结果和消极不作为引起的法益侵害结果之间的处罚范围,等价性问题也是通过作为义务的违反程度和作为义务的程度来进行判断。对于等价性理论的双重含义,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可罚性的等价和决定正犯的等价。目前德日刑法已经对等价性的体系地位,判断标准都有了很多的学说见解,但是仍旧没有一个统一认定标准,本文主要解决等价性判断的标准,目前刑法理论界也没有更多的区分两种等价性的含义,本文将做一下简单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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